常用电话
学籍、资助:0476-5890308
安全管理:0476-5898110
学籍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的学籍注册、异动处理、信息采集核实、统计报表、信息核实、新生编班、毕业生资格审查、学生证和毕业证制作发放、建立在籍学生名册、毕业生名册存档和相关毕业手续办理。
2.指导各系(院)为新生建档,核实毕业生档案是否规范,组织做好毕业生档案移交和遗留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证制作与发放,火车磁条办理工作。
4.接待、协调有关单位查阅学生档案及开具学历证明。
5.协助分管处长草拟工作计划、总结、通知、会议纪要文稿。
6.负责会议记录、文件收发、传阅及归档工作。
7.修订和完善学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8.负责学生处印鉴使用和保管,做好外联与接待工作。
9.负责学院有关学生工作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
10.协调本部门做好迎评迎检任务分解和材料准备。
11.负责全院先进班集体、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的评先评优和表彰工作。
12.负责专职辅导员的选拔、聘用、培训和业务指导,负责辅导员(班主任)津贴的汇总、审核上报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生早操、纪律、校园卫生和公寓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制定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 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宿舍评比办法》,组织系(院)加强公寓卫生、纪律等日常管理,做好各项评比工作。
4. 负责学生早操、校园卫生、教室卫生的检查评比工作,负责公寓生活教师的聘用、管理及考核工作。
5.负责学院征兵站的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征兵宣传,开展政策咨询,组织典型报告会等活动,及时把宣传材料上传校园网。
6.负责组织开展新生制度教育、军训及军事理论教育。
7.指导系(院)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制定学生思想教育系列专题,组织实施系列教育活动,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
8.负责学院学生组织大型活动的审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大型活动和公益劳动,负责为学生上意外保险和实习责任保险。
9、制定《学生公寓管理条例》《学生一日常规》和《纪律、卫生检查评比细则》,组织开展“公寓管理先进系”、“早操先进系”、“卫生管理先进系”和“先进宿舍”的评比活动,加强学生精神文明建设。
10、依据学院《系部学生管理与安全管理考核办法》,牵头负责对各系(院)年度工作进行综合测评考核,参与学生、班集体和辅导员(班主任)的评先评优及表彰工作。
11、参与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起草留校察看以上的处分决定。
12.负责公寓舍务干事的调配、管理、业务指导及考核。
13. 负责校园担当区的划分、卫生管理及检查评比工作。
1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学生资助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资助政策,负责我院学生资助工作。
2.积极宣传国家对学生资助的政策,为学生提供咨询。
3.制定各类助学金评定方案和工作流程,指导建立院、系(院)、班三级标准化资助档案,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4.按资助政策,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对象及享受标准,建立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档案。
5.负责中职生(技工)免学费、助学金和住宿费补助的申报、审核及发放。
6.负责高职学生的助学贷款及代偿的审定、申报、核查工作,负责应届毕业生贷款的毕业确认。
7.负责助学金、奖学金、毕业求职补贴的评审及发放。
8.负责军转人员学费补偿、学费减免补助审定及申报。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和学院的指示,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提高学校自防、自卫和自制能力。
2.配合对《国家安全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国家安全部门严防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和分裂势力在学院进行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3.预防校园突发事件、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预案组织演练,预防校园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4.负责为各部门划分安全责任区,与各部门签订安全责任状和消防责任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隐患,做好安全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分区配备和定期更换维修。
5.负责校园违纪学生、师生矛盾排查及调处工作,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做好各种政治、经济、治安案件的侦破工作。
6.负责落实学院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和各系(院)值班值宿和值班津贴统计报表工作。
7.负责对门卫管理,加强门卫值班和校园巡逻,制定门卫来客登记、进出车辆和物品检查登记制度,负责走读生的审批、走读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外聘人员(临时工)资格审查、登记备案工作。
8.负责监控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校内交通设施、交通标识安装类停车场的规划工作。
9.加强对保卫人员政策业务教育,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的骨干作用。
10.负责与地方安全部门、公安部门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加强对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1.负责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安全保卫及综治工作的档案管理和归档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管理制刀具检查,制定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和销毁措施,并经常检查记录。
13.制定学院信息工作制度,建立学院信息员组织并指导培训,完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14.组织落实学生公寓空白时段的跟踪管理,考核各系上岗人员工作情况。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1.结合我院学生心理状况和心理咨询工作的实际情况,负责全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2.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建立学生心理档案,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对部分有严重心理问题学生进行重点监控,定期追踪。
3.针对学生特点,全方位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突出预防意识。
4.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发展的校园环境和舆论氛围。
5.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学生提供各种障碍性心理咨询和发展性心理咨询服务,同时,以发展性心理咨询服务为主。
6.建立和完善心理危机预警机制和干预体系,做好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预防工作,定期对重点人群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
7.安排布置心理部纳新工作,指导心理部成员开展心理科普活动。
8.定期培训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以及心理部成员,在学生中发展朋辈心理辅导员,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问题防护网。
9.利用标准心理测试量表,为学生提供心理测量服务,以使学生客观地了解自己,更好地发展自己和适应社会。
10.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课题研究,参与学校有关心理健康教育课题的立项与研究,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
11.认真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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