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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资助:0476-5890308
安全管理:0476-5898110
关于对2016届春季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严肃学生学籍管理,促进广大学生刻苦学习,苦练技能,加强修养,立志成才,保证育人质量,推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上档次、上水平,依据赤工职院发[2014]42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对2016届春季毕业生(包括2013级春季三年制、2015级春季一年制两类学生)毕业资格进行审查,各系将审查表于2015年11月18日前分别交教务处与学生处。审查不合格结果以系为单位公示,学院举报电话为:5890308,各系举报电话自行设置。
特此通知。
附:1.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成绩审查表(表一)
2.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操行与纪律处分审查表(表二)
3.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表三)
4.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延缓毕业学生汇总表(表四)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保处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附1:
表一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成绩审查表(表样)
系: 类别: 学制: 入学时间: 应毕业时间:
序号 |
专业 |
班级 |
姓名 |
不合格课程及情况说明 |
审查意见 |
后续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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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
学期 |
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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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系主任: 教务处长: 院分管领导:
说明:1.本表只填写毕业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及表中信息。
2.表首“类别”项填“高职”或“中职”。
3.“不合格课程及情况说明”栏中的“课程”项填写成绩不合格的课程,包括教学计划所列全部考核课程(含实操、教学实习考试)、毕业实习(顶岗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实行学分制的专业包括学分所涵盖的所有课程;“情况说明”项填写“作弊,毕业前补考未合格”或“不及格,下学期补考未合格,毕业前补考仍未合格”或“旷考,毕业前补考未合格”或“旷考,旷补考”。毕业前补考须在学生正式离校(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离校)前一个月内组织完成。
4.“审查意见”栏填写“不予毕业”(指连续旷考情况),“延缓毕业”(指连续旷考外的其他情况),“肄业”(学满一年或所修学分达60学分的退学学生)。
5.“后续措施”栏不予毕业的填写“发结业证”,延缓毕业的填写“发结业证,一年内来校补考或重修,成绩合格补发毕业证,毕业时间按补发日期填写”。
6.“备注”栏填写“休学(**-**学年)”或“试读(**-**学年)”或“院外转入(**年**月)”或“本院**专业转入(**年**月)”。
7. 本表作为表三的基础材料,一式二份,系里留存一份,学生处留存一份(年末存入档案室)。
附2:
表二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操行与纪律处分审查表(表样)
系: 类别: 学制: 入学时间: 应毕业时间:
序号 |
专业 |
班级 |
姓名 |
操行或 德育学分 |
纪律处分及情况说明 |
审查意见 |
后续措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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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留校察看处分 |
何时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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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系主任: 学生处长: 院分管领导:
说明:1.本表只填写操行或德育学分不合格和受过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及表中信息。
2.表首“类别”项填“高职”或“中职”。
3.“操行或德育学分”栏,未实行学分制的专业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实行学分制的专业填写实得学分,德育学分满分12分,合格8分。
4.“审查意见”栏填写“准予毕业”(指操行或德育分合格、留校察看处分撤销的情况),“延缓毕业”(指操行不合格或留校察看未撤销的情况)。
5.“后续措施”栏,操行或德育分不合格的学生填写“发结业证,一年内企业或街道出具品德操行鉴定意见,学生处审核后补发毕业证,毕业时间按补发日期填写”;留校察看未撤销的填写“发结业证,一年内无违纪情况,企业或街道出具证明,学生处审查核实后,补发毕业证,毕业时间按补发日期填写”。
6.“备注”填写“休学(**-**学年)”或“试读(**-**学年)”或“院外转入(**年**月)”或“本院**专业转入(**年**月)”。
7.本表作为表三的基础材料,一式二份,系里留存一份,学生处留存一份(年末存入档案室)。
附3:
表三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及汇总表(表样)
类别: 系: 专业: 班级: 学制: 入学时间: 毕业时间: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学籍号 |
学习 成绩 |
操行或德育分 |
留校察看处分 |
审查意见 |
毕业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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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系主任: 学生处长: 院分管领导: 审查小组长(院长):
说明:1.本表填写所有毕业的学生及表中信息。
2.“学习成绩”、“操行或德育分”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3.“留校察看处分”栏填写“有,撤销”或“有,未撤销”,没有的不做标记。
4.“审查意见”栏填写“准予毕业”或“不予毕业”或“延缓毕业”或“肄业”。“备注”栏填写“休学(**-**学年)”或“试读(**-**学年)”或“院外转入(**年**月)”或“本院**专业转入(**年**月)”。
5.本表一式二份,系里留存一份,学生处留存一份(年末与表一、表二一并存入档案室)。
附4:
表四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延缓毕业学生汇总表 类别: 系: 专业: 班级: 学制: 入学时间: 应毕业时间: 审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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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身份证号 |
学籍号 |
学习 成绩 |
操行或 德育学分 |
留校察看处分 |
系别 |
班级 |
班主任 |
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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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长: 院分管领导: 审查小组长(院长):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资格审查领导小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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