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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园心理剧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教学工函〔2017〕3号)《关于开展全区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加强我院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校园环境和舆论氛围,进一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我院决定举办校园心理剧大赛。现将这次比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身心健康,共建阳光校园
二、参赛对象
以系为单位,高职和中职分别组队。五年高职班归为中职组。
高职组:经济管理系出两个代表队,机械与自动化系出两个代表队,建筑工程系出一个代表队,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出一个代表队,轻工化工系出一个代表队,冶金与工业设计系出一个代表队。
中职组:机械与自动化系出两个代表队,冶金与工业设计系出两个代表队。经济管理系出一个代表队,建筑工程系出一个代表队,新能源技术与电子系出一个代表队,轻工化工系出一个代表队,基础部出一个代表队。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参赛作品须是学生原创,贴近学生生活实际,要表现学生心理冲突、困惑或问题,展现心理转变过程,宣传心理学相关知识,具有启迪价值。剧情生动,人物形象印象深刻,表演具有美感。
(二)作品时间:高职组20—25分钟,中职组15—20分钟。
(三)报送要求:各系于4月10日之前将参赛剧本及参赛学生演员名单报送至学保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图书馆五楼506室),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赛。
四、赛制安排
(一)高职组、中职组分开进行比赛。
(二)5月上旬,各系组织各班在系内进行选拔比赛,选出优秀作品参加院级比赛。
(三)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系将选拔出的优秀作品参加全院心理剧大赛。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参赛剧目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两名,其余为三等奖。给获奖的参赛队颁发奖状,获奖的演员颁发证书及奖品。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系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次心理剧比赛,通过活动的展开,引导广大学生关注身心健康,共建阳光校园。
(二)各系报送参演的剧目要反映出剧中人物的心理活动变化,把心理学知识与表演艺术结合起来,体现学生的真实生活。
(三)所需服装、道具、背景音乐等自备。
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校园心理剧大赛评分细则
一、评分说明
比赛采用100分满分制。评委打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队的最后得分。
二、评分要求
1. 剧本要求(20分):契合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整体思路清晰;选材紧密联系校园及社会生活的典型事件,真实反映学生的心理冲突,生动刻画心理问题。
2.剧情内容(20分): 剧情完整连贯,逻辑鲜明,故事发展不唐突;内容具有创新性,题材新颖,有亮点;有教育和启发意义,能引起共鸣,引人深思。
3. 团队配合(10分):表演时团队凝聚力强,配合默契,应变灵活,过渡衔接自然得体。解说员要声音洪亮,普通话发音标准;朗读清晰流畅富有感情,具有一定的感染力;精神面貌好,态度认真,举止大方。
4. 表演技巧(30分):主要从语言、表情、动作、表现力四个方面考察,包括表演时的神情态度、动作、配音、道具等。演员声音洪亮,吐字清晰,富有感情具有一定的感染力;表情自然流畅,表演生动,具有感召力;同时要求表演动作能够很好地展现心理活动;演员充分体现角色心声。
5. 整体效果(20分):剧本是否完整及其创新性,服装道具齐备且富有创意;背景音乐适宜,具有一定的烘托感染力。评委可根据现场(包括观众的反映热烈度)的整体表现酌情打分。
三、时间限制
比赛剧目限时:高职队20—25分钟,中职队15—20分钟,超出时间在1分钟之内,扣1分。超出时间在1分钟以上,每超出1分钟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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