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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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的通知
学院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倡导和建立大学生社会信用体系,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大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竞争力,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区高校开展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13号)的文件精神,我院作为自治区第二批次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高校之一,要确保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本学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经学院研究,结合当前学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16号文件精神,以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教育、管理和服务学生成长发展为目标,建立高效实用,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大学生诚信档案体系。
二、工作意义
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当前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对于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学生管理、提升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工作原则
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把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融入诚信建设之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坚持法治建设与教书育人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建立诚信档案和管理体制;要坚持行政推进与社会化运行相结合的原则,实现大学生信用体系社会一体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大学生诚信档案的建设工作。
四、信息平台
根据上级要求,各高校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使用的网络信息服务支持平台,是由广东上下五千年资信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运行模块,具体网址是:WWW.5000AAA.COM(诚信档案——社会一体化公共平台)。大学生诚信档案涵盖大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教育教学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学生个人信息(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培训经历、项目经验、任职记录、实践实习、勤工俭学、工作履历、证件证书、境内外交流)和学生在校记录(学习成绩、毕业评语、在校优良记录、在校不良记录、助学贷款记录)等。
五、方法步骤
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由学院各相关部门和各系共同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与方法步骤如下:
(一)成立学院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国生
副组长:江世君、赵国斌、何兰芳、于艳博、檀学林
成 员:黄素丽、白 刚、于桂萍、王家祥、刘晓宁、
高有学、胡永起、郑宙飞、刘冬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江世君
副 主 任:黄素丽、白 刚
丛志娟、刘柏清、王 勇、吴 迪、鲍明明、
陈 功、马丽娟、王智博
办公室联系电话:5890308
(二)任务分工
1.学生管理与安全保卫处:
(1)负责学生诚信档案的总体规划、建立及管理。
(2)负责培训各系开展建立学生诚信档案业务知识。
(3)负责收集整理学院各部门提供的学生诚信档案资料。
(4)负责与自治区教育厅和“诚信档案公共平台”的联系沟通及协调工作。
(5)负责在全院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提供学生违反法律法规名单及相关材料。
(7)负责提供院学生会干部任职情况。
2.教务处:负责提供建档所需的学生学习成绩。
3.财务处:负责提供学生欠缴学费名单,贷款学生信息等。
4.院团委:负责提供院团委干部任职情况和参加社会实践记录。
5.培训鉴定中心:负责提供学生相关证书信息。
6.各系:
(1)各系要成立本系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小组
(2)负责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意义和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
(3)负责组织学生签订《大学生诚信承诺书》、信息采集及网上录入信息。
(4)负责审核学生信息完整性和真实性。
(5)负责提供系级学生干部资料。
(三)工作程序
为确保我院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在自治区教育厅规定的时间内完成(12月底前),拟分为6个阶段开展此项工作。
第一阶段:工作部署,2015年11月中旬完成
召开我院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协调会,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院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传达学习《关于在全区高校开展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13号)的文件精神;二是研究布置我院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方案及讨论修订相关规章制度等。
第二阶段:集中培训,2015年11月下旬完成
参加培训的人员主要是各系负责此项工作的学管主任、学生科长、班主任、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等。通过培训使大家能够熟悉掌握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工作流程,正确使用和操作学生诚信档案信息工作平台等。
第三阶段:校方信息批量采集,2015年11月底完成
根据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中——校方信息指标模块,学保处、教务处、财务处、院团委、各系等相关部门,需批量提供学习成绩、毕业评语、在校优良记录、在校不良记录以及助学贷款记录等信用信息内容,并交由学保处汇总。
第四阶段:宣传发动学生录入,2015年12月初完成
各单位要通过板报橱窗、课堂教学、校园网络、主题班会、校园广播等宣传方式,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建立诚信档案体系的重大意义和功能作用,鼓励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配合做好建档工作。
各系组织学生通过诚信档案公共平台,认真填写各项个人信用信息。学生在录入个人信息时,不能捏造事实随意录入,要确保录入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五阶段:班主任审定学生提交的信用信息,2015年12月上旬完成。
根据“知情审定”的原则,各系诚信档案建设的专职管理员负责审定学生提交的信用信息。
第六阶段:总结,2015年12月底完成
学保处召开大学生建档阶段工作总结会议,督促学生继续核实、完善各自诚信档案信息,将建档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与诚信档案公共平台进行协商,给予圆满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
内蒙古自治区大学生诚信档案建设工作是由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中共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联合统一安排,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尽早谋划,合理安排,统筹兼顾,要积极稳妥、快速高效地完成此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部门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系列主题教育和校园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认识诚信档案建设工作的长远意义和积极作用,努力在校园中形成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社会道德新风尚。
(三)密切配合,分工协作
开展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工作时间紧迫、涉及面广,在实施建档过程中,学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相互协调,并指定对口科室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系在具体工作实施中,要指定责任心强,能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的专人负责;要统筹安排、合理分工,严禁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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