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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中职学生仪容仪表检查标准
为营造学校健康的环境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培养学生良好的个人形象,制定本规定:
1、发型基本标准
(1)男生发型:男生不留长发(前不扫眉、旁不遮耳、后不盖领),不剃光头,不烫发、不染发、不留胡须、不打发胶、魔丝等定型剂,不理碎发怪发,保持自然。
(2)女生发型:头发整齐清洁、不烫发、不染发、不散发披肩,不梳怪发型,保持自然。
2、面部要求
(1)不画眉、纹眉、不绘眼影、不涂唇膏、不抹粉(学生参加文艺演出除外)。
(2)不穿耳孔,不戴耳环、耳钉、项链等饰品。
3、着装要求
(1)升旗仪式、重大集体活动统一穿校服。
(2)进入校园不穿背心、吊带衫、无袖衫、透视装、低胸装等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奇装异服,女生穿裙子必须过膝。
(3)提倡学生在校服装简朴大方,不时装化、不盲目攀比、不购买高档名牌衣物,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4)倡导学生购买穿着合身的衣服,不能穿着怪异,盲目追求时髦。
4、穿鞋要求
(1)学生在校应该穿球鞋、运动鞋、平底休闲鞋,女生不得穿高跟鞋。
(2)穿鞋不踩鞋跟,不穿拖鞋。
5、指甲要求
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保持指甲干净整洁。
6、其他要求
(1)不佩戴饰物及其它挂件(包括项链、手链、玉佩、佛珠、耳环等)。
(2)校内不准戴墨镜。
(3)主动接受学校仪容仪表检查。
7、管理措施
(1)班主任负责该班学生仪容仪表的检查、监督、指导、整治。
(2)教学系对本系学生仪容仪表进行经常性检查。
(3)学生处每月对各教学系学生仪容仪表检查1-2次。全部合格为优,5%以内不合格为良,6%——10%不合格为中,10%以上不合格为差。
(4)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学生,教学系按学生处规定的时间负责落实整改。
(5)学生处检查结果作为学年评选先进班集体的依据之一。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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