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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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和生活中的行为举止,提高奉献、担当意识,培养吃苦耐劳精神,依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联合会章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宗 旨:服务同学 奉献担当
二、口 号:服务同学 奉献担当 沟通合作 创新坚持
三、工作目标:建立一支思想品德好、服务热情高,业务素质高、同学评价良好的学生组织。
四、适用范围:全体学生会成员
五、主要内容:
(一)考评办法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考评原则,本着奖罚分明的奖惩机制,执行学分制管理。校学生会每位成员每学期基础分为60学分,60学分(含60)为分界线。根据每位成员的表现,规定60学分—70学分(含70)为合格,71学分—80学分(含80)为中等,81学分—90学分(含90)为良好,90学分(含90)以上为优秀。
校学生会成员如违反校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相应扣除学分,并给予相应处分。扣除1—5学分给予警告处分,扣除5—10学分给予严重警告,扣除10—15学分给予记过处分,扣除15—20学分(含20)学分给予留会查看处分,扣除20学分以上给予开除会籍处分。
(二)考核人员
1.学生会干事由学生干部(主席团、部长)进行双重考核测评;
2.学生会干部由指导教师考核测评,由学生会干事进行监督和举报。
(三)加分细则
1.工作和学习成绩突出,并取得师生良好评价,二级院进行推荐者,视情况每学期+1—3分;
2.自入会以来没有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者,每学期+2分;
3.提出对学院、学生会工作建设和发展,对同学生活、工作和学习有益的合理化建议,视情况一次+1—5分;
4.及时发现并汇报校园内不良行为者,如破坏公物,辱骂及殴打同学者,视情况每+1—3分;
5.每学期的全院大会、部门内部例会均无缺勤、无迟到者,每学期+3分;
6.学期末学习成绩占班级前三分之一者,每学期+3分;
7.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任务者,视情况每学期+1—5分;
8.积极主动帮助老师和主席团完成各项任务者,视情况每次+1—5分;
9.对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者,视情况+1—5分;
10.在校表现优异,获得各级各类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者,自治区级每学期+5分、市级+3分、院级+2分;
11.文体活动中获得院级以上奖励的学生,+1-3分/项次;
12.在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校级、院级技能比赛获得名次者,依次+5、+4、+3、+2、+1分;
13.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院级奖学金和助学金者,依次+3、+2、+1分;
说明:学生会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者,根据个人加减分档案表,经主席团审议后,可优先推荐至各二级院,增加本人的综合测评德育学分(参见综合测评加减分推荐表)。
(四)减分细则
1.开会无故旷勤(每次-5分),三次(含三次)以上给予开除处分;开会迟到、早退(每次-2分)三次(含三次)以上评优评奖不予考虑;
2.事假每次-1分,三次(含三次)以上评优评奖不予考虑;参加会议或活动时,如有事假,须提前2小时通知负责人,没有提前通知(每次-2分);
3.工作中擅自离岗、脱岗者(每次-10分),三次(含三次)开除会籍;
4.不执行负责人分配任务者(每次-10分),三次以上(含三次)开除会籍;
5.不按时完成任务,拖延滞后者(如发布信息,一个小时不回复),每次-3分,三次(含三次)以上评优评奖不予考虑;
6.不服从管理,擅自改变任务者,每次-10分。三次(含三次)以上开除会籍;
7.工作中言行举止粗鲁、抄手、叉腰、抱臂等不文明现象者(每次-5分),三次以上(含三次)勒令退出学生会;
8.工作不使用文明用语,说粗话、脏话、辱骂他人者(视情况-1—20分);
9.工作过程中与同学发生打架斗殴者(视情况-1—20分);
10.组织开展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5分),三次(含三次)以上给予开除处分;
11.考试作弊、挂科者(-5分∕每科),受到处分者(视情况-1—20分);
12.男生戴耳钉、留长发、染发,后期纹身,女生穿高跟鞋(参加礼仪场合除外)、化浓妆等不符合学院仪容仪表规章制度者(每次-10分)。劝说不改正者(开除会籍);
13.执勤或工作过程中,玩手机、打闹、嬉戏者(每次-5分);
14.学生干部工作中徇私舞弊,有失公允者(-20分),二次(含二次)勒令退出学生会;
15.在校园内吸烟、酗酒者、男女交往不得体者,每次-2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学生会;
说明:根据个人加减分档案统计表,得分较低者,将统计表转交至各二级院,减去本人相应综合测评德育学分(参见综合测评加减分推荐表)。
(五)一票否决
出现以下现象的学生干部,一经查实,开除会籍。
1.假借校学生会名义,进行逃课、旷课、非法组织活动等任何破坏校学生会形象者;
2.参加或组织打架斗殴者;
3.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不执行任务者;
4.身上有纹身并带有社会团伙性质者;
5.骗取、威胁和勒索他人财务者;
6.挑拨同学和学生会成员之间关系、诽谤、诋毁学生会,不利于团结者;
7.言行举止严重破坏学校学生会形象者;
8.参加黄、赌、毒,邪教或封建迷信活动者;
9.考试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监考教师,一经查实者;
10.无故缺席三次会议或活动者(含三次);
11.不服从管理,态度蛮横,拒绝执行工作任务者;
12.不遵守学校各项管理规定,受到纪律处分者。
六、退会事宜
1.如遇特殊原因(身体、家庭原因),不能继续学生会工作的,成员须填写退会申请(退会申请参加附件),由二级院领导和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退会。
2.无任何理由,直接退出学生会的成员,按开除会籍处理,并进行通报。
3.对于严重影响学生会形象,并开除学生会会籍者,将进行全院通报。
七、说 明
1.如遇到特殊情况,根据此细则,酌情加减学分,奖励学分原则上每学期不超过20学分;
2.学分统计结果须在各部门每周例会中进行公布;
3.校学生会的加减分档案数据作为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优秀三好学生等荣誉的重要数据,同时也是选拔后备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4.学分统计由各部门每周三统计上报,主席团负责核实、签字后生效;
5.各部门如选拔组长,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进行。并按照民主测评、竞选环节和组织谈话等环节进行,主席团须全程参与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6.会规会纪由校学生主席团负责解释。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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